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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负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1、根据国这对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招生专业,编报招生生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2、负责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和与高校招生相关的考试、考务工作。

  3、开展招生宣传、实施招生方案。

  4、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协调解决招生遗留问题。

  5、新生入学专业调整、入学请假、入学资格保留的审批。

  6、新生入学人数的统计与生源质量的分析。

  7、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大学生档案建立。

  8、协助省高招办做好有关招生考试的其他工作。

  二、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根据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

  2.审查毕业生资格,管理和发放《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聘用劳动合同》,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业务培训及各种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4.推荐毕业生就业,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编制就业方案,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服务。

  5.多渠道开辟就业途径,建立毕业生创业基地。

  6.协助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做好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负责学校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1.按照《档案法》的要求接受、整理、传递毕业生档案。

  2.负责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的管理(管理时间二年)。

  3.负责将毕业后二年的学生档案移交至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

  四、其他

  1.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为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出合理化建议。

  2.加强对外交流,广泛征得各级工作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支持。

  3.充分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功能,积极推行毕业生就业网上求职,高考招生网上录取。

  4.接受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会议的各项决定,协助主管校领导做好学校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负责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

  二、团结全处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

  三、确定本处学年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四、制订本处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评。

  六、审批本处各项经费的开支。

  七、向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请示汇报本处工作。

  八、接受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会议的各项决定,协助处长做好学校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分工负责,团结协调。

  三、处长不在时自觉履行处长职责;

  四、起草学校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方案,并协助处长组织实施。

  五、协助处长做好招生宣传、网上录取,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及本日常管理。

  六、协助处长做好招生就业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评。

  七、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综合事务负责人工作职责

  根据招生就业指导处的实际情况,为协调工作,本处设综合事务负责人一个,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协助处领导进行内务管理,处理本处综合事务。

  三、各类文件信函的收发与归档。

  四、来电咨询解答,来客来访接待,公务用车安排。

  五、办公经费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审查与结算。

  六、固定资产的调配与管理。

  七、新生建档和大学生档案的管理与传递。

  八、干部考勤制度。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省高招委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二、编报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方案。

  三、编制学校《招生章程》和《报考指南》。

  四、安排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

  五、负责招生宣传和解答招生咨询。

  六、协助选派高考巡视人员和高考阅卷教师。

  七、负责录取机房的管理和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

  八、负责网上录取。

  九、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并协助建立新生档案。

  十、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十一、招生录取工作总结。

  十二、承办与高考招生相关的一切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管理科科长工作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招生政策,遵守工作纪律,团结和带领科室同志开展工作。

  二、提出生源计划意见,核准招生数据。

  三、编印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解答考生咨询。

  四、协调艺术专业招生考试。

  五、完成招生录取。

  六、起草招生工作文件和工作总结。

  七、推进学生教师资格认证。

  八、协调办理与招生相关一切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管理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招生政策,遵守工作纪律,

  二、协助科长和团结同志开展工作。

  三、科长不在时,自觉履行科长职责。

  四、管理招生数据和相关资料。

  五、管理招生机房和招生信息网站。

  六、准确发布招生信息。

  七、解答考生咨询。

  八、协调办理与招生相关的一切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管理科招生干事工作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招生政策,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勤奋工作。

  二、准确编报生源计划,认真传送招生信息。

  三、分析生源质量、统计招生数据。

  四、协助管理招生机房和招生信息网站。

  五、解答考生咨询。

  六、接受办理与招生相关的一切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二、毕业生人才信息的整理,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

  三、本校大学生就业网的建设和管理。

  四、毕业生生源、就业计划的管理及数据上报。

  五、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的审核、签 ,发和管理。

  六、相关毕业生就业咨询与指导。

  七、毕业生就业的推荐,校园招聘会的组织与服务。

  八、毕业生创业基地的建立与开拓。

  九、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

  十、毕业生派遣手续的办理。

  十一、毕业生档案寄发和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科科长职责

 

  一、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团结和带领全科同志,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加强市场调研,认真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撰写调查分析材料。

  四、提出本校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安排的建议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意见。

  五、审核毕业生资格和确认就业方案的编报。

  六、协调与二级学院的就业工作。

  七、起草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八、提出召开校园招聘的活动方案。

  九、学生各类资格证书的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证除外)。

  十、就业工作网点和基地的联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就业网络员工作职责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服从领导,努力工作。

  二、毕业生生源统计和资格审查,就业方案的编报。

  三、就业网站设计、管理、维护及更新。

  四、就业信息的管理与发布。

  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设计、打印与发放。

  六、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统计。

  七、接受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就业干事工作职责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服从领导。

  二、编制就业指导宣传材料。

  三、协助做好网页内容更新材料。

  四、解答毕业生就业咨询,推荐、指导毕业生就业。

  五、收集、整理、发布各种就业需求信息。

  六、接待来访学生及用人单位人员。

  七、大力开拓就业市场,积极向社会宣传、推荐学校毕业生。

  八、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九、就业招聘会的组织、协调。

  十、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统计。

  十一、接受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