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 添加日期:07-11-20 11:08: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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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向基层党委报送待审查的发展对象材料。送审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
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有关函(外)调材料;(
4)群众座谈材料;(
5)学生发展对象还应提供辅导员书面意见、各科学习成绩单、综合素质排名、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获奖学金情况;(
6)党校培训登记表、政审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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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应指派专人(组织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进行逐项审查,必要时到所在支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确定拟发展入党的人员名单,填写《入党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入党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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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组织部认真审查基层党委报来的《入党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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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审查意见,通知拟发展入党人员所在的党支部对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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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按《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确定的拟发展入党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五至七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支部应及时履行入党手续;公示后有不良反映、经调查确需暂缓发展的,所在支部应及时向基层党委报告,并找其谈话,做好工作,继续培养考察。
三、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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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第
1~
7页。一般由培养人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2
、两位介绍人分别在《入党志愿书》第
8页介绍人意见栏内填写具体意见。
3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所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
4
、召开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认真讨论并形成决议。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
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
2)培养人报告培养考察情况,提出申请人可否发展入党的意见;
(
3)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
4)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
5)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
6)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
7)通过支部大会关于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
8)申请人向党组织表示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决心。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可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
5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第
9页上,并连同其他入党材料一并报基层党委审批。
6
、基层党委指派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在《入党志愿书》第
9页上签署谈话意见。
7
、审批新党员。基层党委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审批新党员。党委会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第
10页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党委审批新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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